莆田平民医院关于备案采购药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莆田平民医院关于备案采购药品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闽医保办【2017】130号)、《福建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执行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结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经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莆田平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评议,现将尿素【14C】胶囊作为备案采购品种,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 日至2025年3月9日
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公示期间来信、来访、来电:莆田平民医院纪委党政办:0594-3611626
医务科:0594-6791191
莆田平民医院
2025年3月3 日
附件:1、《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备案表》
2、《备案药品生产企业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