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平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
民事应诉聘请律师事项的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平民医院拟对综合病房大楼民事应诉聘请律师事项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体前来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莆田平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民事应诉聘请律师事项(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闽0303民初4127号,诉讼金额暂合计为38569191.51元。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具有应诉本案的律师资质,并采用纸质文件的形式参与报价,报价表应打印并加盖公章或私章。
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招标结果,医院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进行,以最低报价入选为中标人。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逾时不予接收。
四、投标文件递交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公示截止时间:2023 年9月1日下午14:59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9月1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新前村平民路1号李文正综合大楼13楼党员活动室
七、中标保证金及缴纳账户:在中标结果确认后,中标方以转账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中标保证金¥3000元。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归还中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莆田平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303488705804U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建莆田分行涵江支行
银行账号:1405010319022033366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4-3611626/0594-6791172
莆田平民医院
二0二三年八月三十日